重庆入台证在哪里办理?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根据事由申请办理不同种类的入台证。
大陆居民申请办理入台证,应当按照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表明前往台湾相应事由的证明。申请前往台湾定居的,在大陆有直系亲属的还应当提交大陆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亲属关系的证明。除提交上述证明外,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或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上述“立项批复”复印件。
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签注的有效期限内前往。除往来台湾通行证一次有效的外,大陆居民应当在旅行证件签注次的有效期限内按期返回,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前往,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未按期返回大陆的,其大陆户籍不予保留。前往台湾定居的大陆居民应当持定居证明向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