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地铁几号线?
首先,明确一点,国家广电总局不是地铁建设运营的主体,更不存在主导权的问题。 然后,从历史角度讲,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借鉴了香港和日本的经验;而香港的地铁是港铁公司建设的并独立运营(但政府持有大量股本),日本的地铁是由政府直接投资、授权给企业运营管理。从制度上来讲,内地的大城市修建地铁(包括扩建、改造现有的线路)主要是参照香港的模式,小城市则主要采取引进轨道交通设备的方式建设地铁。虽然后来出现个别地方以“市政公交”的名义搞所谓“地铁私有化”的怪胎(如石家庄),但是毕竟没有形成气候。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您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因为按照我国的制度设计,地铁的运营主体本来就是“公”营的(即使有资本参与,也是“国有资本”或“社会资本”)。 但是,我们确实可以看到某些地方政府为了修建地铁而进行的种种努力。这些努力大致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第一是争取规划上的优先;第二是寻找财政上的支持;第三是寻求政策上的倾斜(包括贷款等方面)。其中,第一方面的努力基本上是大城市的“专利”(因为大城市经济总量大,财政收入多,而小城市则无力承担修建地铁的费用);第二方面则各地都在努力;至于第三方面,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在现行体制下,只有北京和上海获得了建设地铁的权利(其实是资格),原因是这两个城市GDP总量高且人均GDP也处在领先位置。其他的城市要想修建地铁,就只能靠挤兑现有地铁线路的资金(这也是目前很多城市修地铁的主要途径)或者盼着中央政府下拨财政补贴资金了。
不过,近年来随着土地增值收益的剧增以及房地产价格的暴涨,很多地方依靠卖地钱修地铁(包括建地下隧道)不再有什么障碍。于是,原本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地铁建设越来越多地依托市场力量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