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修地铁吗?
1、宿州市规划修建地铁,但现阶段还没有启动招标等前期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地铁建设布局方案,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国务院批准后,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地铁的建设审批和实施主体是国务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 建设地铁属于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须进行论证并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意见。 建设地铁首先应当编制地铁建设规划,明确线路走向、站点设置、工期安排等内容。然后报送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国务院授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批复)。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并经有权机关批复同意后实施。 最后,建设地铁应当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