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到浙江有多远?
“浙江”这一名称最早见于唐代开元二十六年(738年)设置的钱塘郡。当时钱塘郡辖境相当今浙江省东部地区,故称“浙江”。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钱鏐被封为吴越王,建都苏州。吴越国时在苏、杭之间筑海塘,灌田数万顷,形成湖沼,并广种菱荷,因而有所谓“江东之富,吴越最为殷盛”的说法。
南宋时,由于宋高宗赵构厌恶江南地区的“土俗”“剽悍好武”而偏爱相对落后的江浙一带,于绍兴七年(1137年)将开封府改为“京兆府”,并将原属京兆府的华州与原属河南府的陕州划归陕西,同时以两浙东路的平江路、两浙西路的常州路和晋宁军节度使辖区为中心设置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杭州。元代改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江浙行中书省,治所在杭州。明代撤销中书省,以承宣布政使司分省为直隶和江南两个布政使司,又设提刑按察使司作为监察机构,合称为“两司”。上引《读史方舆纪要》中的“江右”即指“两江”中的江南布政使司所属的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而言;这里的“浙西”应是指江浙布政使司所属苏州府及其附近地区,“浙东”则是指宁波府所属明州、台州地区和绍兴府所属绍兴、宁波二县。
清代沿用明代建制,亦设两大布政使司,但名称略有改动。雍正四年(1726年),设“浙闽总督”,管理福建和浙江事务;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改称“浙闽粤总督”,管理广东、福建和浙江三省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