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几个看守所?
我是辩护律师,我的当事人(家属)在某看守所。请问:1、深圳有多少个看守所?2、如果律师多次去一所看守所看不到人,可能有人在另外一只看守所。
答复:据你所说,你接受的是刑事案件的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宣读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两个月之内宣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公告难以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审限,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由于现阶段刑事案件的审判一般都是采用简易程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2修订)第二百二十八条“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被害人庭前收集和提供的证据卷和起诉意见书复印件送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移送的证据材料,应当连同证据清单一并移送。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应当在二日内向对方发送。对方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调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公诉案件开庭审理之前一般来讲是不请不诉的。你因为辩护律师身份可以去任何一看守所查看在押人员。
第二,关于深圳看守所的位置及名称:
1、深圳市宝安区塘尾路17号--永联盛商务大厦旁,0755-27659112;
2、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21321号,0755-28860161;
3、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河桥侧,0755-25603357;
4、深圳市福田区口岸路1号,0755-25305602;
5、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益田路7019号,0755-83163279;
6、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5010号,0755-83990718;
7、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25号,0755-25229873;
8、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工业七路华彩新天地1座A梯401,0755-26863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