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检严吗?
重庆地铁安检比较严格,但是安检的工作人员都非常和蔼可亲,不会很严格,只要你合理合法的携带的物品,都能安检通过,正常乘坐地铁。以下物品禁止携带进站: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队、武警部队现役人员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和连级(含)以上单位出具的持枪证明携带的防暴枪、战斗枪、射击运动枪等。
2、射击运动员(必须是省级体育委员会以上部门出示的证明和国家体育总局或地方军区出具的介绍信有效)持《民用枪支持枪证》携带的射击运动枪、教练用枪。
3、狩猎者持狩猎证的狩猎枪。
4、经警、守押人员、野外作业人员、演出人员、防疫人员、狩猎人员、护路巡线人员、猎民、牧民持工作证件后携带的相关配置。
二、烟火制品:
1、礼花炮、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发令纸、黑火药、烟火剂、引线等。
2、砸炮、发令枪。
三、易燃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酒精度超过70%的酒类、酒精、液化石油气、水煤气、压缩气体等。
四、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六、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七、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菌病毒、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八、其他危险物品:包括剧毒化学品和毒害品、易制爆物品、非本专业所需的剧毒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公安机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应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开展防范恐怖袭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会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